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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付红菊等4名中级职称人员,经审核,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
2023年度聊城经开区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从事专业 申报职称
1 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联合校 付红菊 女 小学综合实践 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
2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中学 蒋秀华 女 化学 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
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冯青丽 女 学前教育 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
4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李颖 女 学前教育 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