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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更新时间:2024-10-01
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专利申请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地区:广东-深圳;
源自:深圳高价值专利检索信息库;

专利名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申请号:CN202110291065.6

专利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艾溹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权利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厂房J三层

专利发明(设计)人:彭世键

专利摘要:本申请提供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实时加热时间,即药液加热时间,通过与预设时间的比较后得到的质保超期值,反映出药液的有效时长,再确定质保超期值的大于或等于0后,明确了此时的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失效,而通过将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使得医用电子雾化器无法继续,有效地防止了药液在失效后继续使用的情况。

主权利要求:
1.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
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
其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
以及,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根据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得到储存终止时间;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储存终止时间进行比较,得到剩余储存保质期;
检测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服用周期;
当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服用周期时,向控制系统发送预警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时间;
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超期值;
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
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导通时间,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保质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时间;
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超期值;
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
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导通响应次数;
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后还包括: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继续维持为导通。
7.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采集模块,用于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
比较模块,用于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所述比较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得到储存终止时间;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储存终止时间进行比较,得到剩余储存保质期;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
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检测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服用周期;当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服用周期时,向控制系统发送预警信号。
8.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说明书 : 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医用雾化防伪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背景技术[0002] 随着医用雾化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药液通过雾化的方式形成微小胶状颗粒,即医用药雾,其具有体积小、吸收效果好、吸收速度快等优越特点,逐渐成为药液供使用者快速缓解生理疼痛的一种治疗手段,尤其是对于一些呼吸道、耳鼻喉以及脑部疾病治疗起到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医用药液是存储于传统的医用雾化器内,使用者只需通电之后即可将医用药液加热雾化成药雾,便于使用。[0003] 然而,传统的医用雾化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药液的有效成分失效的情况,这些医用雾化器在通电后仍然继续使用,失效的药液不仅无法用于治疗,甚至还有可能会对使用人员造成反噬,导致传统的医用雾化器所产生的药雾的有效治疗效果下降。发明内容[0004]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有效防止药液在失效后继续使用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0005]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0006] 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所述方法包括:[0007] 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08]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09] 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0010]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1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0012]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时间;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001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导通时间,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保质期。[0014]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时间;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0015]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导通响应次数;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001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后还包括: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继续维持为导通。[0017] 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所述装置包括:[0018] 采集模块,用于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19] 比较模块,用于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20]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21]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0022] 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23]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24] 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0025]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26]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0027] 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28]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29] 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0030] 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3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优点:[0032] 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实时加热时间,即药液加热时间,通过与预设时间的比较后得到的质保超期值,反映出药液的有效时长,再确定质保超期值的大于或等于0后,明确了此时的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失效,而通过将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使得医用电子雾化器无法继续,有效地防止了药液在失效后继续使用的情况。附图说明[0033]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0034] 图1为一实施例中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的流程图;[0035] 图2为一实施例中计算机设备的内部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0036]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0037]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0038]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0039]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包括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实时加热时间,即药液加热时间,通过与预设时间的比较后得到的质保超期值,反映出药液的有效时长,再确定质保超期值的大于或等于0后,明确了此时的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失效,而通过将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使得医用电子雾化器无法继续,有效地防止了药液在失效后继续使用的情况。[0040] 请参阅图1,其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的流程图。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的部分或全部。[0041] S100: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4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通电加热药液的瞬时时间,即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正常工作时对应的实时时间。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当地的时间相对应,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导通之后,通过通讯芯片获取当前的网络更新的时间,使得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具有实时性,便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使用过程中的时间记录下来,从而便于与后续的预设时间进行比较,进而便于后续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是否有超期的情况。[0043] S200: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44]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与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两个相对的时间,所述预设时间作为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否超期的标准时间,所述预设时间可以是系统内置的质保期限,也可以是人为调整的时间,便于对不同的药液进行不同质保期的调整。这样,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通过与所述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后,得到的质保超期值就为上述两个时间的差值,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超期,从而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是否失效。[0045] S300: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0046] 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所述质保超期值为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预设时间之间的差值,即所述质保超期值用于体现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否超过所述预设时间。通过对所述质保超期值的数值大小,便可知晓所述药液加热时间的超期情况,例如,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表明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所述预设时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为失效状态;又如,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表明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还没有到达或者超过所述预设时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还处于具有有效成分的状态。这样,通过对所述质保超期值的获取,便于后续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提供参考标准。[0047] S40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48] 在本实施例中,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运行时间超出了标准时间范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处于有效成分丧失的状态。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对药液进行加热,即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使用导致药雾对使用者的身体反噬,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而且,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可以是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两个供电输入端中的至少一个开路,还可以是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两个供电输入端短路。[0049] 在另一实施例中,由于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逐渐增大的,使得所述质保超期值的数值大小呈现从负值逐渐增大为0的趋势,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失效后,存在重新启动的情况,在所述质保超期值检测到等于0时,即当所述质保超期值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永久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永久失效,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被永久性破坏,而且无法通过其他控制信号修复。这样,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供电输入端再次接触到电源正负极后,始终无法恢复通电,直接杜绝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内部的药液失效后的重复使用。[0050]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在本实施例中,在对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进行时间界限的确定之前,需要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时限进行确定,即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运行时间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是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起始使用时间进行限定,而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方便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终止使用时间进行限定,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一个保质期时长,基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最终使用时间节点,即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这两个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保存期进行限定。这样,只要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上述两个时间所限定的范围内,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还是处于保质期内,为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只能在保质期内使用提供了保障,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储存保质期以外的时间使用。[0051] 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时间;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用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与出厂时间之间的时间差,便于知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自出厂后经过的自然时长。为了保证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在内部的药液不会在失效后使用,在确定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后,需要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所允许使用的时长,将上述两个时间比较之后,得到的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用于展现所述第一质保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内,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内。[0052] 而在确定了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后,即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超过了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超出了正常允许使用的时间范围,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为失效状态,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不在具有治疗的效果。这样,此时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将不能再使用,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产生药雾,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005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导通时间,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保质期。在本实施例中,在对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进行时间界限的确定之前,需要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时限进行确定,即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运行时间是否处于服用周期内。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药液服用时间,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是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电路导通时间进行限定,而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方便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停止电路导通时间进行限定,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一个药液服用周期时长,基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最终药液服用时间节点,即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这两个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进行限定。这样,只要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上述两个时间所限定的范围内,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还是处于药液服用的一个周期内,为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只能在药液服用周期内使用提供了保障,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在药液服用周期外被服用,确保了使用者能按时按量使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0054] 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包括: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时间;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包括: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包括:当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用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与初次导通时间之间的时间差,便于知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自第一次通电启动后经过的自然时长。一旦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通电启动后,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内部空间将与外部环境连通,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接触到外部空气,容易导致药液的分别挥发,从而容易导致药液的有效成分挥发。为了保证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内的药液能在初次启动后尽快使用完毕,即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内的药液在有较好的药效情况下使用,在确定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后,需要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所允许的药液服用时长,将上述两个时间比较之后,得到的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用于展现所述第二质保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内,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内,从而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允许的药液服用周期内。[0055] 而在确定了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后,即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超过了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超出了正常允许的药液服用的时间范围,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由于快速挥发而转变为失效状态,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不在具有治疗的效果。这样,此时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将不能再使用,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产生药雾,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0056]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以及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的检测均进行,即所述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以及所述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的步骤均进行,而且,只要其中任一个出现大于或等于0的情况,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均会出现失效,从而进一步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有失效的情况下,不会被继续使用,提高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安全性。[0057] 又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包括: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导通响应次数;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通电启动次数,而在所述通电运行回路通电启动的第一时刻对应有一个启动时间,即所述导通时间,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便于将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的初次通电的瞬时时间获取,从而便于将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的初次导通时间作为确定药液服用周期的起始时间,使得对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之间的比较更加准确。[0058]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后还包括: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继续维持为导通。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所述预设时间内,例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储存保质期内;又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药液服用周期内;又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同时在储存保质期以及药液服用周期内,即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小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由于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处于药液有效的时间内,此时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正常使用,即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保持所述通电运行回路为导通状态,从而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正常加热。[0059] 可以理解的,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存在两个保质期,一个是储存保质期,另一个是服用保质期,即一个是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另一个是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形成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时长,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确定后,根据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密封程度以及药液的失效速度,确定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即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周期,这些数据在出厂后均印刷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上,而且,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内置防伪芯片也同样会写入上述时间,以便于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读取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0060] 然而,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有的医用电子雾化器剩余的储存保质期不足以支撑药液使用完毕,毕竟药液通常是需要分次摄入,而且,药液的雾化需要时间,例如,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是24小时,需要分3次使用,即使用者第一次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后,需在24小时之内分3次使用,有的使用者在第一次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后,由于无法精准掌握分次服用的时间节点,存在忘记或者时间间隔较长的服用,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无法及时使用完毕,但是剩下的药液又不能继续服用,导致药液的浪费,而有的废弃药液不易自动分解,如果随意丢弃又容易导致对环境的污染。[0061] 为了减少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浪费的情况,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0062] 根据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得到储存终止时间;[0063] 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储存终止时间进行比较,得到剩余储存保质期;[0064] 检测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服用周期;[0065] 当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服用周期时,向控制系统发送预警信号。[0066]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是需要分次服用的,而每次服用的时间间隔是系统内置的,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服用周期,所述预设服用期可以根据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服用情况设定,便于使用者定时定量服用药液。所述储存终止时间是依据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得到的,即所述储存终止时间为在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的基础上加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所述储存终止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最终使用时间。之后,根据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储存终止时间之间的比较结果,即求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与所述储存终止时间之间的时差,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剩余的可用时间。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剩余的可用时间,所述预设服用周期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单次服用时间间隔,即药液的服用周期,这样,当所述剩余储存保质期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服用周期时,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剩余的可用时间不足以支撑至下一次服用时间,此时向控制系统发送预警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发出服用时间预警的信号,以便于使用者得知需要尽快再次服用一次,减少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浪费量。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预警信号可以是启动控制系统中的预警灯或者预警蜂鸣器,在使用者得知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剩余的可用时间不足的情况下,提前咨询专业人士是否可以缩短服用周期,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残留药液尽可能减少,从而减少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浪费的情况。[0067] 进一步地,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的使用者,例如,哮喘、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等,对这些使用者的治疗,时间是及其重要的,因此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吸入对应的药雾,以减少使用者的身体疼痛。为了起到快速产生药雾的效果,以便于紧急情况下的使用,所述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0068] 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紧急服用信号;[0069] 根据所述紧急服用信号获取极速雾化值;[0070] 检测所述极速雾化值是否大于0;[0071] 当所述极速雾化值大于0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电流增大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的电流上升。[007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紧急服用信号用于展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加热运行状态,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时,所述紧急服用信号转化的极速雾化值低于0,所述紧急服用信号对应于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一个模式改变信号,所述紧急服用信号可以是通过按压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上的紧急模式按钮触发的,还可以是通过无线网络向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发送的。所述极速雾化值是基于所述紧急服用信号转换的数字信号,所述极速雾化值对应于电路中的电位,例如,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正常使用时,所述极速雾化值为低电平,所述极速雾化值对应的数字信号为“0”,而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时,所述极速雾化值为高电平,所述极速雾化值对应的数字信号为“1”。这样,通过对所述极速雾化值的检测,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是否触发了紧急服用的情况。当所述极速雾化值大于0时,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需要快速加热,通过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电流增大信号,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的电流增大,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加热速度提升,进而提缩短了药雾的形成时间,便于在紧急情况下为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药雾。[0073] 应该理解的是,虽然图1的流程图中的各个步骤按照箭头的指示依次显示,但是这些步骤并不是必然按照箭头指示的顺序依次执行。除非本文中有明确的说明,这些步骤的执行并没有严格的顺序限制,这些步骤可以以其它的顺序执行。而且,图1中的至少一部分步骤可以包括多个步骤或者多个阶段,这些步骤或者阶段并不必然是在同一时刻执行完成,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时刻执行,这些步骤或者阶段的执行顺序也不必然是依次进行,而是可以与其它步骤或者其它步骤中的步骤或者阶段的至少一部分轮流或者交替地执行。[0074]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其采用上述任一实施例中所述的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实现。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具有用于实现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各步骤对应的功能模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包括采集模块、比较模块以及检测模块,其中:[0075] 采集模块,用于获取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0076] 比较模块,用于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得到质保超期值。[0077]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失效。[0078]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通电加热药液的瞬时时间,即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正常工作时对应的实时时间。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当地的时间相对应,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导通之后,所述采集模块通过通讯芯片获取当前的网络更新的时间,使得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具有实时性,便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使用过程中的时间记录下来,从而便于与后续的预设时间进行比较,进而便于后续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药液加热时间是否有超期的情况。[0079] 而且,所述预设时间与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为两个相对的时间,所述比较模块将所述预设时间作为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否超期的标准时间,所述预设时间可以是系统内置的质保期限,也可以是人为调整的时间,便于对不同的药液进行不同质保期的调整。这样,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通过与所述预设时间进行比较后,得到的质保超期值就为上述两个时间的差值,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超期,从而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是否失效。[0080] 由于所述质保超期值为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预设时间之间的差值,即所述质保超期值用于体现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否超过所述预设时间。所述检测模块通过对所述质保超期值的数值大小,便可知晓所述药液加热时间的超期情况,例如,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表明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所述预设时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为失效状态;又如,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表明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还没有到达或者超过所述预设时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还处于具有有效成分的状态。这样,通过对所述质保超期值的获取,便于后续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提供参考标准。[0081] 当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当前的运行时间超出了标准时间范围,即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处于有效成分丧失的状态。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对药液进行加热,即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使用导致药雾对使用者的身体反噬,所述检测模块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而且,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通电运行回路失效可以是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两个供电输入端中的至少一个开路,还可以是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两个供电输入端短路。[0082] 在另一实施例中,由于所述药液加热时间是逐渐增大的,使得所述质保超期值的数值大小呈现从负值逐渐增大为0的趋势,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失效后,存在重新启动的情况,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质保超期值等于0时,即当所述质保超期值等于0时,所述检测模块向控制系统发送永久关闭信号,以使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永久失效,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被永久性破坏,而且无法通过其他控制信号修复。这样,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供电输入端再次接触到电源正负极后,始终无法恢复通电,直接杜绝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内部的药液失效后的重复使用。[008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在本实施例中,在对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进行时间界限的确定之前,所述采集模块需要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时限进行确定,即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运行时间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所述采集模块将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出厂时间,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是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起始使用时间进行限定,而所述采集模块将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储存保质期,方便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终止使用时间进行限定,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为一个保质期时长,基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最终使用时间节点,即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这两个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保存期进行限定。这样,只要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上述两个时间所限定的范围内,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还是处于保质期内,为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只能在保质期内使用提供了保障,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在储存保质期以外的时间使用。[0084] 进一步地,所述比较模块还用于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时间;所述比较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一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当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比较模块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用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与出厂时间之间的时间差,便于知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自出厂后经过的自然时长。为了保证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在内部的药液不会在失效后使用,在确定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后,所述比较模块需要将所述第一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所允许使用的时长,将上述两个时间比较之后,得到的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用于展现所述第一质保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内,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内。[0085] 而在所述检测模块确定了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后,即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超过了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超出了正常允许使用的时间范围,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为失效状态,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不在具有治疗的效果。这样,此时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将不能再使用,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产生药雾,所述检测模块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008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导通时间,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保质期。在本实施例中,在对所述药液加热时间进行时间界限的确定之前,所述采集模块需要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时限进行确定,即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运行时间是否处于服用周期内。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药液服用时间,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是对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初次电路导通时间进行限定,而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方便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停止电路导通时间进行限定,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为一个药液服用周期时长,基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最终药液服用时间节点,即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以及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这两个时间,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药液服用周期进行限定。这样,只要所述药液加热时间在上述两个时间所限定的范围内,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还是处于药液服用的一个周期内,为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只能在药液服用周期内使用提供了保障,避免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在药液服用周期外被服用,确保了使用者能按时按量使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0087] 进一步地,所述比较模块还用于将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时间;所述比较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得到第二质保超期值;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当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时,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由导通转变为失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比较模块对所述药液加热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进行比较,用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与初次导通时间之间的时间差,便于知晓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自第一次通电启动后经过的自然时长。一旦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通电启动后,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内部空间将与外部环境连通,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接触到外部空气,容易导致药液的分别挥发,从而容易导致药液的有效成分挥发。为了保证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内的药液能在初次启动后尽快使用完毕,即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能内的药液在有较好的药效情况下使用,在所述比较模块确定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后,需要将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进行比较,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作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所允许的药液服用时长,将上述两个时间比较之后,得到的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用于展现所述第二质保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内,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内,从而便于确定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是否在允许的药液服用周期内。[0088] 而在所述检测模块确定了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大于或等于0后,即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超过了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超出了正常允许的药液服用的时间范围,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由于快速挥发而转变为失效状态,即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的有效成分不在具有治疗的效果。这样,此时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将不能再使用,为了避免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产生药雾,所述检测模块向控制系统发送关闭信号,使得控制系统通过对所述关闭信号分析后,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设置为失效,从而使得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电流通路失效,进而无法继续启动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对药液进行加热。[0089]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模块对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以及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的检测均进行,即所述检测模块既对所述检测所述第一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进行检测,也对所述检测所述第二质保超期值是否大于或等于0进行检测,而且,所述检测模块只要检测到其中任一个出现大于或等于0的情况,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均会出现失效,从而进一步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内的药液有失效的情况下,不会被继续使用,提高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使用安全性。[0090] 又进一步地,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导通响应次数;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通电运行回路通电启动次数,而在所述通电运行回路通电启动的第一时刻对应有一个启动时间,即所述导通时间,所述采集模块将所述导通响应次数为1对应的导通时间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写入时间,便于将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的初次通电的瞬时时间获取,从而便于将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的初次导通时间作为确定药液服用周期的起始时间,使得对所述第二质保时间与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之间的比较更加准确。[009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当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时,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以使所述通电运行回路继续维持为导通。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质保超期值小于0,表明了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所述预设时间内,例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储存保质期内;又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在药液服用周期内;又如,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同时在储存保质期以及药液服用周期内,即所述第二预设质保时间小于所述第一预设质保时间。由于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的当前加热时间处于药液有效的时间内,此时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即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持续导通信号,保持所述通电运行回路为导通状态,从而确保所述医用电子雾化器继续正常加热。[0092] 关于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0093]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该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服务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2所示。该计算机设备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和网络接口。其中,该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计算机设备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计算机设备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数据。该计算机设备的网络接口用于与外部的终端通过网络连接通信。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医用电子雾化器防伪方法。[0094]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2中示出的结构,仅仅是与本申请方案相关的部分结构的框图,并不构成对本申请方案所应用于其上的计算机设备的限定,具体的计算机设备可以包括比图中所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具有不同的部件布置。[0095]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各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009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各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0097]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易失性存储器中的至少一种。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磁带、软盘、闪存或光存储器等。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或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可以是多种形式,比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taticRandomAccessMemory,SRAM)或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ynamicRandomAccessMemory,DRAM)等。[0098]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专利地区:广东

专利申请日期:2021-03-18

专利公开日期:2024-07-26

专利公告号:CN11309679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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