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内蒙古)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为规范和加强本校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流程管理,杜绝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行为,全面提升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质量,现就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规范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流程。
凡以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为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人(包括学校作为多名申请人之一的情形)申请专利均需填写《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信息审批表》,经校科技创新处初审后再提交专利管理部门审批。委托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的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承诺书》后交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未经审批授权,不得冒用学校名义开展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相关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强化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行为监管。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遴选的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将综合代理质量、服务质量、授权量及其它因素进行年度考核,实行淘汰制度。以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名义申请专利的,应优先选择我校遴选出的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内蒙古申请咨询服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选择其他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的,需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承诺书》后交学校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备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名称须与专利代理协议、专利代理发票上的名称一致)
3、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处罚。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各合作专利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在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前对本校师生提交的技术交底书等文件进行细致检索审查,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坚决抵制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内蒙古专业服务机构所代理我校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被认定为非正常内蒙古专利申请咨询的,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撤回,无条件退回代理费,学校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承接学校所有业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