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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入股

国资委出新规!央企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交易价格如何定,是否可以作价出资?

【资讯聚合】 来源:北京政务官媒 更新时间:2024-01-26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对央企资产评估相关管理事项进行了要求,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要点如下:

1、央企及子公司在进行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资产的转让、作价出资、收购等经济行为时,应当依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2、确难通过评估或估值方式对标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可以通过挂牌交易、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其中挂牌或拍卖底价可以参照其账面价值、历史投入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

3、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的,企业应当组成询价小组,综合考虑交易方意图、实力、价格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方。

4、通过协议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的,应当结合其账面价值、历史投入成本等因素,邀请相关专家在充分论证其法律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5、许可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可以采用销售额或利润提成、许可入门费加销售额或利润提成等方式确定许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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